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把对党员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通过民主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树立起牢固的宗旨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立足岗位,脚踏实地,开拓创新,敢于实践,发挥模范作用。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地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严守党纪、政纪,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艰苦奋斗、具有良好的思想和工作作风。
三、评议的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方式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
1、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准则”和党内文件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
2、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对照新时期党员条件,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一是召开党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先自我总结,然后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会议。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对党员进行综合考评。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确定评议档次。由支委会汇总党员、群众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按照组织部的要求确定出每个党员的评议档次。党员个人有违纪行为的,不能评为优秀、合格档次。
四、意见反馈
评议结束后,各支部要将确定的党员档次和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向党员反馈。党员同志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并按照措施认真整改。对评议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各支部要研究确定帮教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1、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民主评议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民主评议参评率不低于党员总数的95%。
2、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全面准确地评价每一个党员,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质量,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