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国际学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2日 来源: 作者:

(2016年5月)

一、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是班子成员总结、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会议,全体成员必须认真按时参加,不得请假;非党员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二、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一般于学期末进行,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三、学院党委要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主题。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应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并邀请对口联系的校领导、党委组织部、纪委领导参加。

四、民主生活会前,党委要委托各支部书记或专人利用座谈会或个别交谈等方式广泛收集教职工对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党委书记在会前将群众对班子成员的意见转告本人,班子成员间要互相交流,加强沟通,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要将群众对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如实通报。

五、班子成员要围绕会议的主题及群众所提意见,认真检查、深刻剖析、作好准备,撰写发言提纲,会上要本着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坦诚相见、以诚相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会上要认真作好记录,会后要认真总结,形成会议情况报告,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班子要制定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意见,制定个人整改,并在一定范围通报。

七、学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整改措施要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

八、党员班子成员要参加支部双重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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