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
为加强对学院工作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扩大全院教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切实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党务院务公开的内容
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以及暂时不宜向外公布的事项外,凡是涉及本院发展、管理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1、贯彻学校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制定本院发展的重要规划、决策和实施方案。
2、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完善。
3、院教职工的聘任、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及人员调动方案。
4、院推荐或评优、评先和晋职的产生办法和名单。
5、院各种收入的收支分配和使用财务状况,院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
6、院中层干部的选拔及任命。
7、院自主的物资采购、保管和使用。
8、院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9、涉及本院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如困难补助、评优、入党、就业、奖学金及违纪处分等。
10、本院教职工及学生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
二、党务院务公开的形式
1、全院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和学院公吿栏、学院网页及学院QQ工作群是党务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
2、党政联席会、院务会或有教职工代表参加的院务扩大会。
3、各种专题会议。如各种专题工作会、院工会工作会、学生干部大会、学生代表座谈会等。
4、其他必要形式。
三、党务院务公开的程序
1、党务院务公开的内容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采用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2、及时收集教职工或学生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答复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
3、公布整改结果,并征求教职工或学生的意见。
4、将公开的有关资料整理存档。
四、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考核
党务院务公开工作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考核,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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