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16 11:48     (点击:)

      教评通字〔2022〕28号

      校属各单位:

      教育部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事关学校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评价,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见附件1)、《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17〕10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2年度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以下简称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认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的重要性。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教学质量监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一流专业建设、专业认证(评估)、发布校年度质量报告等的重要依据,对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办学声誉及“百强大学”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数据上传系统后不容更改。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1名负责人和1名联系人(填报人)负责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数据采集与填报实行“填报单位”负责制,职能部门任务分解见附件2,其他相关部门均为其协办单位(下称“采集单位”),要严格按照填报单位要求及时向填报单位提供原始状态数据。各单位须按202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3),并按照工作进度表开展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填报指南”的各项规定与说明,严格按要求采集与填报相关数据。

      3.各教学院确定1名总联络人,原则上为各院教务办主任,负责学院内部分工、联络与协调。每个表格须确定1名填报人、1名审核人,负责该表格数据的汇总、审核及填报上传。填报人根据表格内容及学院工作职能分工确定,审核人为负责该职能的院(实验中心)领导。不同表格填报人可为同一人。同一表格需要向学院多个专业或部门采集数据时,由填报人负责与各专业及部门协调填报,最后由填报人负责汇总、审核人审核后上传系统。各学院需要填报的表名称、任务分工见附件4。

      4.严格遵守数据指标统计时间要求。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时点:指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2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5.各单位可以参照2022年数据填报的表格,按照2022年数据填报表格参考模板(见附件5),做好数据填报准备工作。注意2022版与2021版表格的变化,2022版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变化情况汇总见附件6。

      6.主要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1

      提交填报人员信息表

      9月21日前

      2

      负责人及填报人加入工作QQ群,获取账号密码

      9月23日前

      3

      相关单位完成基础数据表上传

      10月7日前

      4

      非基础数据表的采集单位向填报单位报送原始状态数据

      10月14日前

      5

      学校各填报单位汇总责任范围内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10月21日前

      6

      数据审核及反馈修改

      10月28日前

      7

      学校数据提交国家库

      11月20日前

      二、具体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表1-2、1-3、1-4-1、1-4-2、1-5-1、1-5-3、1-6、1-7-1属于基础表格,其数据将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所以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待基础数据表上传成功后,再报送相关数据,确保采集与填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为了保证其他数据表格的正常填报,基础数据表须在10月7日之前完成上传。

      由于基础表格之间也存在数据关联,因此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需按“操作指南”中要求的关键步骤进行,时间及工作进度由填报单位与采集单位自行协调。

      对有疑义的数据要立即报请分管校领导审定,牵涉全局性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要及时提请校务会审定。

      2.涉及实验数据的表格1-7-1、2-6须由各二级学院实验室数据管理人员负责填报(即填报人)后上交实验与资产处,二级学院填报人名单见附件7。

      3.职能部门和工科学院负责填写的表格(比如1-5-2、1-5-3、GK-2等)涉及学院具体人员和经费信息,需要各学院协助填写,填报上传后系统生成的“生师比”、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等会影响到专业认证(评估),希望学院领导和填报人员重视数据采集和填报的准确性。

      4.各单位负责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查、确认和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方可最终填报,提交后的数据视为已经被各级填报人及审核人审核,除经校务会认定的重大问题外不得退回修改。各填报单位在10月21日17:00时前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并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盖单位公章的填报数据打印纸质件交评估中心存档。

      5.各职能部门在9月21日(第四周周三)前将负责人与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8)电子版、纸质版报评估中心,各学院将填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9)报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电话:85258385,邮箱:66181460@qq.com,地点:一办A802左)。各联系人请加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数据采集QQ群:330534361,以便及时交流与沟通。

      6.填报单位以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http://10.255.196.111/cslg/login.jsp,用户名及密码由评估中心在数据采集QQ群中通知到各单位联系人。


      附件:1.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表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2年)

        4.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二级学院分工一览表

        5.2022年数据填报表格参考模板

        6.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2版变化情况汇总

        7.二级学院实验室数据管理人员信息表

        8.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

        9.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二级学院填报人员信息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年9月16日

      附件【附件1 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 29 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2年).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二级学院分工一览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 2022年数据填报表格参考模板.rar已下载
      附件【附件6 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2版变化情况汇总.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7 二级学院实验室数据管理人员信息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8 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9 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二级学院填报人员信息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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