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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的通知

2016-11-30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附件1),2017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实行年度计划申报,逾期未报送年度出访计划的人员不予办理因公出国(境)报批手续。

请2017年度拟赴国(境)外执行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一系列公务活动的教学科研人员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于2016年12月26日前认真填写《2017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年度计划表》(附件2),将此表交至本人所在单位,各单位严格审核人员出访必要性,汇总本单位年度计划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2月27日前将汇总表交至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范老师

地 址:云塘校区一办公楼707室

电 话:85258783

国际交流处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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