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2020届毕业生:
为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下称《通知》)和学校相关会议和通知精神,有效促进2020届毕业生就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岗的来源及待遇
电气学院教师主持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等设立的科研助理岗。各岗位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聘期和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具体工资待遇。详见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科研助理岗的管理
1、科研助理岗的政策性待遇按照国家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和湖南省相关配套政策执行。
2、项目或平台负责人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指导、管理和考核;科研办负责岗位的统筹;学工办负责相关政策的指导、就业手续的办理等。
三、科研助理岗的申请
1、请申请科研助理岗的同学于2020年6月23日(周二)17:00前填写《科研助理岗位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求职简历,交学工办贺志琼老师处,电子邮箱:76254171@qq.com
2、由学工办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一经聘用,学生与科研项目(平台)签订聘用协议。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电气学院的科研助理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电气学院2020届毕业生应聘。
附件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申请信息表.xls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