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创)通字〔2018〕05号
校属各学院、各参赛项目团队
学院决定从创新创业大赛专用经费中为本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赛事中产生的优秀集体、项目团队和个人发放一定额度奖金。
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院集体,由学院创新创业专干代表组织领取奖金;获得大赛项目奖的团队,由团队负责人代表团队领取奖金;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的教师,由教师本人领取奖金。请获奖集体和个人提供奖金接收账号。大赛奖金可以用于团队建设、产品研发、教育培训、参赛筹备等开支。请获奖者合理支配和使用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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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