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我系本科教学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 教通【2020】19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20] 20号)与学校相关要求,就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学系本科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减少因新冠疫情而延期开学对本科生学业造成的影响,从2020年2月17日起至正式开学(具体时间待定)期间,对全体本科生实施网络教学。落实根据省教育厅、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釆取有效措施,指导各专业教师认真做好网络教学工作,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不降低。
二、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调整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合理调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与时间安排:
1.理论教学
对课程、教学时间或教学日历进行适当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釆取线上教学,为学生提供网上学习课程资源等教学方式,组织好学生的在线学习活动。双学位、主辅修课程教学根据教务处的调整方案实施,开学补考时间另行安排。
2.实践教学
(1)暂停安排学生各类校外实习、实训、专业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活动。
(2)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实践活动。
(3)提前开始2016级法学专业本部和城南的毕业论文工作,毕业实习则相应延后组织,从2月17日起,毕业班学生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和课程设计工作,指导教师进行线上指导。指导教师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按进度要求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毕业生返校后再集中指导。
三、在线课程教学
1、 涵盖范围
法学系在本学期1-8周开设的课程,均须做好在线教学准备,为因疫情防控需要推迟开学或返校后需隔离观察的学生进行在线教学,待返校后或解除隔离后视情况组织集中辅导。对于确有困难无法参加在线学习的学生,任课教师应报告给系教育教学工作小组并做好好预案,加强一对一的学业辅导。
2、 在线教学要求
(1) 线上课程资源选择。前8周开设的全部课程均由任课教师选择线上课程资源后,经系教育教学工作小组进行确认。
(2) 线上授课方式。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及自身条件可以采用平台自学+直播混合式、线上视频直播、自行录课+在线答疑或者其它合适的形式。
四、实践教学
1. 毕业论文
2016级法学专业本部和城南的毕业论文工作,从2020年2月17日正式开始,指导教师应提前确定指导时间与方式并报教务办,同时做好线上指导准备。
(1)提前布置。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将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书以及毕业论文资料提供给学生。
(2) 答疑。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QQ群、微信群等交流互动平台等,进行在线答疑,每周不得少于2次。
2. 实习、社会实践
暂停组织一切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原计划的毕业实习,返校后再做安排,指导教师应及时调整毕业实习内容与组织方式,做好预案。
六、 时间安排
(1)2月15日之前,1-8周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须提交线上教学方式汇总表(见附件2)至教务办何凌老师。
(2)2月16日之前,1-8周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提前做好网络教学平台课程中教学日历、教学PPT、练习题、电子教材、推荐参考文献等教学资料的上传工作,并做好网络直播测试。
(3) 2月16日之前,提交毕业论文线上指导方案至教务办。
(4)2月17日—2月21日,各任课教师进行网络教学试运行。
(5)2月24日起,根据教学安排表正式开展网络教学。
七、工作要求
1. 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各类优质线上课程教学资源,整合学校线上教学平台资源和各大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提供的课程资源、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教学资源开展在线教学。
2. 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要主动作为,加强阵地意识。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了解实施效果,严格教学质量要求,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在线教学原则上要覆盖每一门课程、每一个班级、 每一名学生。个别不适合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应报告并。
3. 对湖北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的学生要特别关注,对不能按要求返校的学生继续开展在线学习,在学生来校后视情 况组织集中辅导。对于确有困难不能参加在线学习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做好预案,并加强一对一的学业辅导。
4. 所有授课教师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要积极主动和学生对接,并做好对学生的学业指导。要根据在线教学开展情况,适当布置作业,并做好线上辅导。要严格对学生的学业要求,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考核与检查,创新考核和考试方式,及时了解学生掌握知识情况,调整教学策略。
5. 对于确有困难不能参加网络学习的学生,任课教师掌握情况、做好预案并加强一对一的学业辅导。对于确有困难不能进行在线教学的教师,应及时指派代课教师,确保在线教学不空堂。
6. 学生返校后,教师对在线教学效果开展评估,根据学生掌握知识情况,做好与线下教学的衔接。对在线教学效果不理想的,任课教师可提出顺延课堂教学计划、调整教学时间的申请,保证教学质量。
7. 教师应督促学生应珍惜时间,勤奋学习,积极与学生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监测学生的学习状态与效果。
法学系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