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学院2021级本科生法学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经学生填报个人志愿、学院审核等工作程序,我院2021级法学专业方向分流结果已初步确定,现予公示。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2年3月22日-3月24日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8511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