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2:30,法学院在金盆岭四教学术报告厅开展“法学专业前沿系列名师专题课”的第二讲。此次专题课邀请的主讲嘉宾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法学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和学科带头人、CSSCI来源集刊《法律方法》主编、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上海市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陈金钊教授,专题课的主题是“法律方法是什么”。本次专题课由法学院院长张敏纯教授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彭中礼教授等校内外20余名教师代表及200余名学生参加了本次专题课。
陈金钊教授从法律方法是法律思维方法,法律方法是法律运用的经验、技巧和智慧,法律方法体系三个方面介绍了什么是法律方法。指出法律不仅仅是行为规范更是思维规则,法律方法论研究就是对法律思维规则的研究。法律方法包括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论辩、法律修辞、漏洞补充,由此延伸出法律人应该具备三种能力即发现问题的能力、理解解释法律的能力、法律修辞及论证的能力。
进入交流环节,有同学提问“法治立场、法治目标对法律方法的发展有什么影响?”,陈金钊教授从法治是法律方法发展的前提,法律方法能够促进法治的发展进行了回答。针对“法律方法中的‘法律’和行为规范中的‘法律’是否一致?”之惑,陈教授指出,行为规范中的“法律”仅仅是法律方法中的“法律”中的一部分。
在与谈环节,彭中礼教授从三个方面发表了体会,一是坚持思维优先,思维是行为的先导,抓住法律思维问题就是抓住了法律方法研究的“牛鼻子”;二是站稳立场,合法性立场应是最根本的立场;三是法律方法的研究未来还有许多值得拓展的地方,如整体运用规则的研究、运用排序的研究。
嘉宾生动详实的课堂内容和治学严谨的研究方法给在场师生很大的启发。最后,张敏纯院长结合专题课交流情况进行总结,本次专题课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取得圆满结束。
(文/龚连清 图/王昱翔 审/申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