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长理工大通〔2023〕2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校园电动车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求自6月25日起,校园内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包括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驱动的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通行,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绝大多数电动车得到有效处置,但截止11月30日,云塘校区集中停放点还有部分车辆无人认领。
根据长理工大通〔2023〕2号文件精神,2023年9月1日前,对集中停放点内仍未领取的车辆视为无车主车辆,学校将对这部分车辆进行统一处理。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学校决定将收置电动车集中停放时间延迟至12月15日,12月15日前车主可凭有效证件、自行处理车辆承诺书,到集中停放点领取车辆自行处置,2023年12月16日起,仍未领取的电动车视为无主车辆。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置无主电动车。
特此公告!
校园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