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8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2010-11-08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消防总队《全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平安使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市(县)区公安机关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保卫处、各相关学院及有关部门。

二、活动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2月8日。

三、活动主题: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

四、活动内容

(一)安全宣传

1、11月8日,由保卫处制作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悬挂在各校区内主要路口醒目位置,以营造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2、11月9日,由保卫处邀请治安、消防、交通等公安警员,在各校区设立咨询台,开展现场安全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

3、在安全宣传教育月期间,各单位、学院、学生宿管中心,要利用宣传窗、宣传栏、校园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安全教育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开展“119”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去年以来,本单位没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专题讲座或灭火逃生演练。可由保卫处联系专业人员授课。

2、各学院要以新生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班会,结合学校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讨论,分析查找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要组织交通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特别是要加强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在校内应谨慎驾车,慢速行驶,按规定停放,自觉维护好校内交通秩序。

(三)检查整治

1、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加强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用电设施、防盗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重点进行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2、学工部(处)要组织各学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特别是“热得快”的现象,严加制止,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3、保卫处加强校内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治理在校园内练车驾驶、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行为。加强校门车辆出入智能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严格控制进入校园车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

4、保卫处组织对金盆岭校区公共教学区域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对超过有效期、损坏的灭火器材进行换药和补充;各单位要妥善保管、维护好本部门所辖区域的灭火器材,以确保器材设施完整好用。

5、保卫处按长沙县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云塘校区“防火墙”工程建设,按有关要求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切实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2、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文字、图片、总结)于12月9日前发至baowei@csust.edu.cn电子邮箱,联系电话85258119。

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2010年11月8日

上一篇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 :关于规范填写和按时送交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