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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机动车辆停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09日 来源: 作者: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机动车辆停放的通知

2008-12-09各单位及各车主:

为加强校内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内车辆停放有序,道路车辆行驶畅通,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内机动车辆停放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金盆岭校区进入西大门左转50米内禁止机动车辆停放。

二、金盆岭校区西大门至6号教学楼全路段禁止机动车辆停放。

三、金盆岭校区中门至液化气站三叉路口禁止机动车辆停放。

四、各校区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规范车位与线内,禁止乱停乱放。

五、校内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对所属公车驾驶员和拥有私车的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自觉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确保校园秩序与交通安全。

六、保卫处将对乱停乱放的车辆登记车牌号码,对多次不按规定停放者,将采取张贴不干胶等形式予以警示,并在校园网上公开通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保卫处

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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