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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02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1-04-02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各类案(事)件特别是重特大责任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稳定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强调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

二、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与整改,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假期要安排人员值守;各学院对离校学生要严格请假制度,严禁学生自行组织出外旅游;后勤集团要加强教学楼栋、学生公寓的管理,严格门卫值班制度,控制闲杂人员进出,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三、切实做好防盗、防抢、防骗工作。各单位要对重点部位、存放贵重物品场所安排专人值守,对无人值守的场所要做好断电、关窗、关门落实锁工作;师生员工外出时,家中要委托邻居照看,随身不宜携带大量现金,不要摆阔、“露富”,防止抢夺扒窃;要加强家庭、自身信息的保密,不要随意听信他人谎言,不得贪图便宜,以免受骗。

四、切实做好火灾事故预防工作。各单位要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落实重点部位防火安全措施,严格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切断关闭场所的用电设施电源,严禁在寝室内私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积极倡导广大教职员工进行健康、环保、文明、安全的祭扫方式,确保避免火灾。

五、切实做好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各单位要教育驾驶员驾车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在校区内慢速行驶,按停车位、停车线停放,锁好车、窗、门及注意带走贵重物品。外出要乘坐有运营资质的车辆,不乘坐无营运资格的“黑车”。

六、切实做好毕业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应针对就业现状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安全教育和管理,重点加强反传销教育,严防学生陷入传销组织。及时掌握学生离校时间、所去单位、联系人等信息,提醒毕业生注意甄别单位的性质和真伪,防范就业陷阱。

七、切实做好食堂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后勤集团要保证假期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工作,加强饮食卫生的管理,注意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发生;师生员工要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不在无证摊点就餐,不暴饮暴食,不食生、冷、存放时间长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流行性疾病的传染。

八、切实做好假期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随时掌握本单位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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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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