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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9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2016-02-29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和谐,确保学校稳定,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有效预防并快速调处校园矛盾纠纷。切实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与化解工作,坚决防止普通矛盾扩大化,一般纠纷过激化。现就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集中排查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5日。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排查。各单位对所属人员和所辖区域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并登记造册。特别是针对重点人员和不放心人员,认真梳理,逐个回访,掌控动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及时调处。各单位要按照“边排查边调处,不积压不扩大,防群体防激化”的原则。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能够当场调结的,单位领导要组织当场调结;对较大型、难解结的矛盾纠纷,要在单位内部成立专项调解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限期调结;对重大问题、群体性问题,或涉及历史问题的矛盾纠纷,所在单位要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并及时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形成长效机制。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工作是一个长期工作,各单位要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所属人员和所辖区域,做到每周、每月、每季各开展一次定期排查;特殊时期及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集中排查,特别是针对重点人员、不放心人员,做到每日排查、掌控动态、及时调处。

(三)及时汇总上报。各单位将集中排查情况形成文字报告,一案一稿,于3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给保卫处陈纲(电话:82617399,电子邮箱:472018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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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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