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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内机动车辆进行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09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对校内机动车辆进行登记的通知

2005-12-09校属各单位:

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加强校内公、私车辆的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校车辆管理系统,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服务质量。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公、私车辆的登记填报工作。住在校内的非本校职工所拥有的私家车辆,请持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到西校区保卫处调研科办公室登记。

车辆登记项目:车辆的车主(单位或姓名)、车牌号码、车辆型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购车日期等项目。

同时,今年需办理车辆年检、驾驶员体检录入、到期换证和明年1至3月份到期需换证的,请于近期与交通安全员(13975840007)联系统一办理。

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车辆登记填好后交保卫处调研科(西校区保卫处办公室二楼)。

附件:车辆统计登记表

保卫处

200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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