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关于做好2019级“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2日 来源: 作者:

                      教通字〔2019〕48号

关于做好2019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

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7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及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精神,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培养新机制,着力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学校决定于2019年在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金融,即电力技术经济卓越人才培养双学位)、能源与动力工程、会计学(会计+金融卓越人才培养双学位)、水利类(含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2个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闻学等8个专业()举办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以下简称试点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试点班学生选拔坚持自愿申请、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教务处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后勤处、计财处配合相关工作,试点班举办学院负责学生初选与面试选拔工作。

三、招生规模

每个试点专业(方向)各招一个试点班。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金融,即电力技术经济卓越人才培养双学位)、能源与动力工程、会计学(会计+金融卓越人才培养双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类(含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2个专业)、新闻学8个专业(),各专业招生不超过45人(水利类不超过90人)。所有试点班低于20人不开班,达不到开班条件,学生退回原专业。学院在招生宣传及招生方案中需注明招生人数及开班人数的条件。

四、选拔方案

(一)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2019年已被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录取,高考成绩为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学生中排名前50%且数学、英语单科分数均及格的学生(文科、理科分别排名),具备报名参加试点班的资格。其中,达到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教学改革试点班(见相关文件)的条件并申报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教学改革试点班的学生,可同时申报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

(二)选拔方式

1.报名

1)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招生就业处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网址:http://zs.csust.edu.cn)公布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在各省(市、区)录取的符合试点班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

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报两个及以上者将取消其资格),学生可以报本身所录取专业的试点班,也可跨专业报名。经初审、面试等环节没能选进试点班的,学生回原专业学习。申报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教学改革试点班的学生,可同时申报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

3)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桥梁工程专业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金融,即电力技术经济卓越人才培养双学位)、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会计学(会计+金融卓越人才培养双学位)试点班只接受理科(高考不分文理科生的省市,不区分)学生报名,新闻学专业试点班可同时招收文科和理科学生。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89前将《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申请表》(word文档,见附表2,以邮件附件形式发至试点班举办学院相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卓越试点班申请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未以规定形式(格式)报名的将不予受理。试点班举办学院联系人邮箱与报名申请表见附表1

2初选

1)各试点班举办学院在初选前,需公布各学院的选拔条件、程序、方式等;其中,各学院的选拔条件不得低于本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

2)各试点班举办学院成立“卓越人才培养”领导小组与选拔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按录取名额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报教务处汇总、审核。

3)初选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相关学院、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4新闻学专业试点班,中阶段获得作文或文学类比赛(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表文学作品的学生,在选拔时将优先考虑其它试点班,中阶段获奥赛奖(省级及以上)的学生,在选拔时将优先考虑

3预录取

1)举办学院按照选拔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预录取名单,选拔综合成绩=高考标准成绩×权重+面试成绩×权重,其中高考标准成绩的权重不低于50%,权重总和为100%

2)由试点班举办学院对学生高考成绩进行标准化处理,即将各省考生成绩折合成标准成绩,标准成绩=(考生高考总得分/该省高考总分)×100

3)由举办学院组织选拔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知识应用能力。具体面试办法由试点班举办学院制定,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在各学院主页上公布。

4)试点班举办学院根据学生选拔综合成绩,择优提出预录取学生名单。

4学校审查批准

试点班举办学院需严格按照公布的方式、条件和程序选拔。选拔结束后,将预录取学生名单汇总,经学院卓越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学院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于校园网上公示。

五、时间安排及选拔程序

时间安排及程序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712日前

学院制定卓越班具体选拔方案和程序,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各学院网站公布。

举办学院

教务处

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

在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分数线和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

招就处

89日前

具备报名资格且自愿报名的学生将卓越试点班申请表电子文档发至相关学院联系人邮箱。

举办学院

810-

812

举办学院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选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举办学院

814

教务处组织对初选名单进行集中审核。

教务处

举办学院

815

在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初选学生名单。

招就处

94

(第一周星期三)

1. 初选入围的学生预报到,学工部统一安排临时住宿。

报到时间:9:00-17:00

报到地点:金盆岭校区五教学楼大厅。

2. 学生报到时向试点班举办学院提交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奥赛奖、作文或文学类比赛(省级及以上)等级奖证书、公开发表文学作品等原件。

3. 试点班举办学院告知学生面试地点及有关事项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面试方案。

学工部(处)

后勤集团

举办学院

95

(第一周星期四)

试点班举办学院组织面试,将预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时间:8:00 - 12:00

地点:举办学院

举办学院

教务处

96

(第一周星期五)

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于教务处网上公示预录取结果。

教务处

97

被试点班录取的学生到试点班举办学院报到,未录取的学生到原专业所在学院报到。

地点:新生报到处

学工部(处)

后勤集团

举办学院

附表1:相关学院(部门)联系方式

附表2: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本科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申请表

教务处

201978






附表1

相关学院(部门)联系方式

学院或部门

试点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桥梁工程)

李老师

15873163295

565650455@qq.com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胡老师

13874998663

jtzyb2013@126.com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金融(电力技术经济卓越人才培养双学位)

黄老师

13873177718

365687374@qq.com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宋老师

13975827396

songzihe@126.com

水利工程学院

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刘老师

15367885510

shuilijw@163.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

廖老师

13508478408

nny2008@126.com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周老师

13873126818

csust0731@163.com

文法学院

新闻学

黄老师

13787129202

565436464@qq.com

教务处


马老师

13874979112


招生就业处


朱老师

0731-85256175


学工部(处)


李老师

8525815785258161


注:咨询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附表2

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本科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高考科类


联系电话


已录取

专业


拟申报试点班专业(方向)()


高考

成绩

总分

语文

数学

英语

综合






高考生源地

               /

高中获奖情况

竞赛名称

获奖名次

获奖时间










自我介绍:

学院审核意见:

                                 院长(签名)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处长(签名)

                                                         

学校审批意见:

                               主管副校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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