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研工部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0日 来源: 作者: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共青团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长理工大团字[2020]2号)要求,现将研究生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分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活力团支部”两类,分别授予综合表现突出和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的申报材料由各院系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择优推荐研究生团支部参评(参评奖项类别由研究生团支部自行决定)。

(二)先进个人

1.优秀团员:不超过全院(系)团员总数的2%;

2.优秀团学干部:不超过全院(系)团员总数的1%(校研究生会干部单列,不占学院名额);

3.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系)团员总数的0.5%;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系)团员总数的0.5%;

5.文体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全院(系)团员总数的0.5%;

6.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十佳团支书:申报材料由各院系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择优推荐参评。

二、评选方式

(一)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由各院系根据《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附件1)完成初评工作,并组织拟推荐支部整理申报材料,包括:《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团支部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团支部彩色电子照片2张(代表性的集体照,高清原图,JPG格式)、团支部风采展示PPT、团支部成员2019年成绩单、相关实证材料扫描件,并填写好附件6中相关信息。

先进团支部拟采用线上答辩的方式评选(答辩细则待校团委另行通知)

(二)先进个人

各院系应根据《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2),按照《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组织除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外的其他先进个人项目初选(申请人填写好附件7:先进个人申报表,并将表头所申报类别填写完整)。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十佳团支书的申报材料包括:《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五四评优”先进个人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彩色电子照片1张(证件照,JPG格式)、个人风采展示PPT及相关实证材料扫描件,并填写好附件5中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五四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夯实团组织基础、激发团组织活力的强劲动力和有力抓手,各院系应积极响应、精心组织、严格审核、认真开展。

(二)根据校团委要求,开展院级“五四评优”的院系须报送院系评审文件和表彰文件,推荐参评校级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应从院系“五四评优”的结果中产生。

(三)各院系须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所规定的评选条件进行全面审核和严格把关,并在院系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好《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四)请各院系于4月9日(星期四)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4、5、6以及先进团支部、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团学干部和十佳团支书的申报材料)分类打包发送至研工办邮箱(yangongban@qq.com),以“五四评优汇总材料(学院简称)”为邮件主题,报送材料(附件4、5、6)纸质版需加盖公章于4月9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思政教育与管理办公室(一办公楼B205),其他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待返校后另行通知。

 

附件:

1、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2、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3、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指导性名额分配表

4、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评选结果汇总表

5、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个人奖项情况汇总表

6、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集体奖项情况汇总表

7、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申报表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9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