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帮助广大研究生了解社会需求,引导研究生在实践中奋发成才,提升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研究生院(研工部)决定开展“青春践行二十大”百名学子研学实践暨2023年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欢迎优秀本科生参与。
二、活动主题
青春践行二十大
三、活动内容
组建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暑期专业实践团队,利用暑期时间,深入基层社区、厂矿企业、生产一线,依托学科专业背景,开展科技服务、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活动以服务基层实际需求为目的,以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为目标,遵循学生自愿、导师参与、依托专业、服务社会的原则。
学校拟立项资助校级团队30支左右(含学校建设发展专项、乡村振兴专项),鼓励各学院自主立项资助院级团队(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活动流程
(一)项目筹备与申报(4月25日-5月26日)
各学院应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研究生和导师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组建实践团队。实践团队以10人左右为宜,可聘请1-2名指导教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可邀请本科生参与,但不得超过团队人数1/3。
各实践团队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确定实践主题,明确服务目标、实践地点或实践单位,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附件1)。
各学院审核确定推荐排序意见后,于5月26日(周五)17:00前将《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2)交研究生院思政科(云塘校区一办B-20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slgyjshsjb@163.com,请以“学院名+暑期专业实践”为文件名。
(二)评审立项(5月29日-6月9日)
学校根据学院推荐意见,择优确定入围名单(不超过40项),并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三)实践过程(6月12日-8月28日)
1.组织实践团队负责人培训,指导各团队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实践方案。
2.与所在学院签订《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5)
3.学校于6月底前组织暑期专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
4.各团队在实践过程中,要及时向研究生院报送活动信息(每周不少于3次),报送邮箱:cslgyjshsjb@163.com。
文档格式要求为:标题黑体小二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图片格式为jpg原图,单设文件夹,不要嵌入word文档。
(四)结项评审(9月30日前)
1.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团队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项材料。学院汇总后于8月3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思政科(云塘校区一办B-20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slgyjshsjb@163.com,请以“学院+专业实践汇总材料”为文件名。
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4);
(2)暑期专业实践项目成果报告;
(3)实践视频(5分钟,包括但不限于实践过程、社会影响及实践成果);
(4)实践日记(每人不少于1篇);
(5)活动照片不少于20张(JPG格式原图,须有团队合影,单独建文件夹);
(6)媒体报道(以结项要求为准)。
2.学校召开结项评审会,以公开答辩的方式,结合团队提交的材料,对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
(五)表彰与推广(12月15日前)
学校设立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优秀团队奖、先进个人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实践日记(视频)奖等奖项,对获奖团队和个人颁发证书。先进个人获得者优先参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优秀指导教师获得者按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同等标准计算教学业绩值。
学校组织暑期专业实践成果汇报暨总结表彰会,邀请优秀团队现场分享实践活动经验与收获,展示实践活动成果,并通过“长理研言”等平台对实践团队的实践日记、视频、成果等予以展示推广。
五、专项选题
本次暑期专业实践设立学校建设发展专项、乡村振兴专项,学校建设发展专项项目由研究生院(研工部)根据学校重点工作委托开展,乡村振兴专项根据学校与张家界市校地合作2023年度需求项目确定,由相关学院组织申报,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3。
六、经费支持
1.学校对校级立项团队给予4000-10000元/队的经费资助,用于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实践期间的宣传、资料印制等项目。各学院需对校级立项团队给予不少于1000元/队的配套经费资助。
2.鼓励各学院积极对接政府、企业、联合培养单位等,多方筹措经费,支持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分管研究生教育与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要共同负责,组织好本学院的暑期专业实践工作,务必做到有计划、有规范、有落实、有考核。要选聘思想品德好、组织能力强的教师担任专业实践指导教师,对实践内容、方法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及时予以指导。
2.实践活动开展前,各学院要对参与专业实践师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要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师生签署《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5),按要求为师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要制定暑期专业实践安全预案,加强全过程督导,做到实时掌握动态、及时上报信息、安全有效处置。
3.实践过程中,实践团队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保持有组织、有纪律、有原则的态度,全面服从组织安排,确保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展现长理学子的良好风范。
4.实践过程中,各学院和实践团队要高度重视专业实践活动的宣传,各团队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校内外媒体和“长理研言”公众号推送活动新闻,推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特色、亮点。原则上每个团队校外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
5.实践结束后,各学院和团队要及时总结专业实践工作经验,并通过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社会实践报告、调研论文、视频展播、海报宣传等多种形式,推广实践成果。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