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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和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30日 来源: 作者:

各培养学院:

4月4日至4月6日为“清明节”假期。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研究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社会的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学校的稳定工作。研究生放假前,学院要组织召开主题会议,通过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干部等向全体研究生传达学校有关部门及本通知精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各培养学院要切实加强研究生安全稳定的信息工作,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畅通信息渠道。

三、各培养学院要严格审批假期研究生的集体活动,校外活动必须有老师到场组织和指导。严禁研究生擅自在校外组织或参加任何集体活动,严禁研究生私自组团外出旅游,对无视学校规定的研究生要严肃处理。

四、各培养学院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研究生离开学校,需向研究生导师、辅导员报告离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经研究生导师、辅导员批准后方可离校。

五、研究生辅导员应与研究生保持沟通,了解研究生假期去向,把握学生动态。4月6日晚,各学院须统计研究生返校情况,对没有及时返校的研究生要了解去向、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六、各培养学院在清明节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假期值班人员名单、时间安排、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手机)要向研究生公布,云塘校区值班人员务必24小时坚守岗位。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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