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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8日 来源: 作者:

各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各学院须组织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1日- 6月21日

 地点:各学院自行安排,须提前两天将论证工作安排表(附件1)报送给研究生院。

二、参加人员

校外专家、学位点负责人、各学院分管院领导、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学院研究生干事。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邀请3-5名学科实力较强高校的校外专家参加,有专业学位点的学院原则上应至少邀请一名企业(行业)专家参加。

2、各学位点负责人用PPT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汇报内容应包含:

(1)与国内高水平高校(至少三所)相应学科的培养方案进行比较,分析本学科培养方案在学科方向特色、人才培养思路、课程设置、培养环节等方面的特点;

(2)与2014版培养方案进行比较,说明新旧方案在课程设置、培养环节、发表论文要求等方面的差异。

3、校外专家、参会人员对各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论证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培养方案,于6月25   日前提交修改后的培养方案和专家修改意见。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