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现将开展2022年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主动对接服务“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深化研究生教育科教融合、产教融合,通过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探索人才培养供需互动机制,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报条件
1、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2、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应是研究生培养高校,共建单位应是省内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政府实务部门等,如共建单位在外省的,经我厅同意立项后还须向共建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双方至少已有2年(含)以上实质性合作经历,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科教融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产教融合培养基地的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
基地应具备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及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
4、具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
5、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6、基地须设在共建单位,不得设在高校;
7、共建单位不得是本科高校或高职院校,也不得是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办企业等。
三、申报限额
各培养学院对照立项建设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并择优遴选推荐,原则上每个培养学院申报1项,没有合适的可以不申报。鼓励相关培养学院与“三高四新”战略密切相关的科研、产业机构联合申报。
四、工作及报送材料要求
1、各培养学院请于10月18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2;
(2)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
(3)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佐证材料。
《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立项建设申报表》以及合作协议须加盖高校与合作单位公章,同时填报《湖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立项建设的高校基地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基地建设情况报告(自拟),包括建设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设打算等。教育厅将适时对基地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情况报告一式一份(盖培养学院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基地建设经费从双一流”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学校自有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中统筹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地管理,教育厅将会对已立项的培养基地进行清理排查,排查对象为2006年以来立项的基地,对凡是已无实体基地、3年及以上与共建单位无实质性合作或共建单位已自然消亡、高校及共建单位均无人员资金投入等情况的均应予以清理撤销,如共建单位发生变化的须进行说明。我厅将加强基地常态化监管,指导督促基地加强条件建设,提高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着力发挥基地科教、产教融合育人效果。
基地清理排查资料(见附件4)须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未扎实开展排查工作或材料不齐的,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特别提醒:所有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命名请按约定规则进行:学院代码数字+学院简称+文档内容+日期,为提高我们彼此的工作效率,请各培养学院配合。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85258350
邮箱:519062937@qq.com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