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处公告
因近期网络升级影响,经信息化处与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协商,决定对付费上网账户作自动增加10天上网时间的补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获得补偿的条件
凡2015年12月15日在网、且用户状态正常(非欠费)的付费上网账户,均自动获得增加10天上网时间的补偿。
2、补偿的方式
信息化处暂定于12月15日进行自动获得增加10天上网时间的批量处理操作,有关用户只须事后查验即可。
3、如果信息化处批量处理操作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请师生用户相互转告。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