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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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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 00:00 来源:

信息化处公告

因近期网络升级影响,经信息化处与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协商,决定对付费上网账户作自动增加10天上网时间的补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获得补偿的条件

凡2015年12月15日在网、且用户状态正常(非欠费)的付费上网账户,均自动获得增加10天上网时间的补偿。

2、补偿的方式

信息化处暂定于12月15日进行自动获得增加10天上网时间的批量处理操作,有关用户只须事后查验即可。

3、如果信息化处批量处理操作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请师生用户相互转告。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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