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湘教工委通〔2019〕5号文件要求,请严格按照省教育工委相关通知要求,并于2019年3月6日下午16:00前将结题报告书与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以及成果鉴定有关表格、其他成果复印件等结题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处)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二办A412),由我部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工委。
附:湘教工委通〔2019〕5号文件
学生工作部(处)
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