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通过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通过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和掌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敏感信息,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内因和外因,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校园平安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针对性的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早化解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
二、排查内容
1. 学生中可能影响学校平安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重点排查因涉及广大学生切身利益且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学生中与同学有明显矛盾纠纷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毕业生因学分不够不能正常毕业的问题;学生中心理存在一定疾患、思想偏激,可能产生极端行为人员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校园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等。要防止学生因为情绪或心理的波动而出现群体性事件或意外伤害事件。
2. 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情况
重点排查学生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各种电热器具及液化气、酒精炉等明火燃烧器具情况;学生私拉乱接电线、网线及使用劣质电源插座等其他非安全器具情况;学生宿公寓现有设施安全隐患情况等。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登记,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对于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整改期限,逐步到位。
3. 学生外宿、外租房情况
重点排查走读学生的手续办理情况;学生经常性晚归情况;学生通宵在外、夜不归宿情况;学生在外自己租房或与他人合租房情况等。要通过学生骨干、学生信息员队伍对学生外宿、外租房的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并勒令未办理外宿、外租房手续的学生限期无条件搬回学生公寓。
4. 学生私存危险物品及管制器具情况
重点排查学生公寓内危险物品(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的存放情况;学生私存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情况等。对于主动上交的学生不予追究责任;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危险物品及管制器具一律没收,并按照学校规定对相关学生予以处罚。
5. 学生参与传销情况
重点排查毕业班学生、实习学生的校内外异常表现情况,随时掌握外地实习、外出联系工作学生动向。对于有倾向加入传销组织、参加传销活动的学生,要积极说服、劝返和进行心理疏导;对于对极少数不服从教育管理、执意参加传销活动或在传销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学生,要按照相关制度妥善处理。
6. 学生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情况
重点排查学生中传染病早期症状(尤其是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聚集性病例)、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规模性从校外预定餐饮食品及从校外带“三无”熟食品进校园情况;学生公寓内卫生情况;学生在校内从事餐饮、食品经营活动情况;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情况等。要加强对学生的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教育,加强对发生公共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 学生酗酒闹事情况
重点排查学生酗酒及酒后闹事情况。2019届毕业生毕业在即,要重点加强毕业生文明聚餐、安全聚餐教育。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或聚餐安全责任人要对集体聚餐的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对酗酒的行为及时制止;对毕业生聚餐酗酒后出现的闹事行为,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做好处置工作,防止学生中损毁公物、打架斗殴、起哄、酗酒闹事等违纪现象发生。
8. 学生中接触或吸注射、食毒品情况
重点排查学生中有接触或注射、吸食吗啡、大麻、可卡因、摇头丸等毒品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情况。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并通过开展禁毒宣传和禁毒宣传教育社会实践等“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毒品预防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9.学生参与校园不良网贷情况
重点排查学生推销网贷产品和不良网络借贷行为,加强校园网贷日常排查,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把排查、教育与严格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2.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学院要按照排查内容逐项排查,最大限度挖掘信息渠道,全面掌握情况与动态;排查工作要做到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并做好排查记录。
3.落实整改,狠抓到位。各学院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自身能解决的要定期整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建立台帐并及时上报学校。
4. 强化责任,严格追究。各学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四、总结报送
请各学院将排查到的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并于5月14日下午5点前将《xx学院近期学生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发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邮箱(xueshengshiwu@qq.com),纸质版副书记签字后送二办B403。
附:《xx学院近期学生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