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学风建设成果,建立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学校安排学工干部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形式:
集中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
二、集中督查地点:
综合教学楼
三、督查内容:
1、7:45-8:10,综合教学楼大厅门口,对学生迟到、早退及其他不文明行为,进行督促、教育;
2、8:10以后,对教学楼上课班级的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抽查。
五、注意事项:
1、值班当天,要求学院党委副书记带队,并至少安排两名学工干部在综合教学楼进行集中督查;
2、集中督查人员佩戴好工作证,如实填写《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工干部听(看)课情况登记表》(附件2),听(看)课后将当天的情况反馈放置值班室签到处或反馈至学工部(处)学生事务管理科(学生活动中心406)。
3、辅导员老师每周听课或看课不少于1次,其中每两周至少有1次听课或看课为上午第一节课。
4、督查情况由学工部(处)每周进行通报;
六、集中督查值班安排见附件1。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