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8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的精神,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将开展2021年度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对接服务“三高四新”发展战略,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和引导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课题,产出更多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申报类别、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1.博士研究生自行申报,最后上报教育厅的总数不超过35项,其中重点项目11项,其他为一般项目;

2.硕士研究生限额申报,均为一般项目,硕士研究生申报项目名额见附件1;

3.支持研究生参与企业科研攻关,并优先考虑与企业联合申报的科研创新项目,理工科学院原则上至少申报一项联合企业申报科研创新项目;

4.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即将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可行,具备实验条件,研究成果有适当的创新性,经费预算合理;

2.研究内容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或指导老师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跟踪;

4.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参与成员的可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5.申报者、指导老师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的,原则上不予以立项;

6.项目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预期成果”,达到以下要求:

省级项目应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含录用)SCI、EI、CSSCI、CSCD等(含扩展版)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不含会议论文),其中重点项目2篇及以上。

项目研究成果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Post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研究生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2),指导教师、院系签署意见,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简称-学生姓名-标题”方式命名发送至所在学院负责人,如“交通-张三-沥青老化梯度行为研究”;

2.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单;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省级项目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结果。

五、材料提交

1、申请者须填写《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2、各学院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3、7月1日前,学院将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254171@qq.com,文件夹以“学院+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命名。

六、项目管理

根据《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实际情况,学校将对所有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

1.所有创新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结题完成,如未完成相关工作,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申报者在填写创新项目申报书时应合理进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所有账目的报销将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创新项目经费主要开支范围限定在: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自制专用仪器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成果鉴定费等。项目经费不能用于出国、出境合作交流、办公室(实验室)装修、购置交通工具、招待费等所需费用;

3.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附件:1.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指标分配表

2.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3.2021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