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研工部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和新生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7日 来源: 作者:

各培养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129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和新生奖学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要求

1、要尽快启动学院的学业奖学金评审,严格依照各级文件精神和评审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

2、要仔细研读、吃透学校文件《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理工大研[2014]5号),特别要注意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3、评审前应公示学院评审细则、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后应公示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4、要仔细甄别和审查参评学生资格,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2014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5、今年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以全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至各学院(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6、省财政对学业奖学金的划拨分两次,每学期一次,故学业奖学金的发放也分两次,本学期12月发放,下学期5月发放,每次发放50%。

7、118日(周)前,各学院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相关表格见附件2)。

二、新生奖学金申报要求

1、2016年新生奖学金适用于2016年秋季学期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中国籍研究生。保留学籍的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其入校入籍后为其补发新生奖学金。

2、各学院须根据《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信息一览表》通知获奖学生,并于118日(周)前将《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审批表》及《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报至研究生院(相关表格见附件3)

三、报送及联系方式

1、所有纸质材料请报至研究生思政教育与管理办公室(一办公楼B-201),电子材料请发至yangongban@qq.com。

2、奖学金评审工作联系人:明珠85258167

奖学金发放工作联系人:张茂华,85258361

附件:

1、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表格

3、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报工作相关表格

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院

201610月17


附件:
·附件1: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新).doc
·附件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表格.zip
·附件3: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报工作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