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9】11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培养学院按文件规定的七大类资助对象(七大类资助对象定义见附件2)认真调查摸底、对在生源地已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信息进行统计。
2、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宣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各培养学院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研究生模板文档内含附表1、2)”(见附件3),并提交已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电子扫描件。
3、做到不误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确保填报数据真实、信息准确!
4、请各培养学院于5月10日(第11周周五)前,将附件3的电子档以及相关证明电子扫描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yangongban@qq.com ,纸质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送至研究生院云塘校区一办公大楼B区205。
联系人:张茂华 联系电话:0731--85258361
附件1: 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的通知
附件2: 七大类资助对象定义
附件3: 各培养学院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研究生模板文档内含附表1、2)
研究生院
201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