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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新生报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入学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远程报到

1.9月4日至10日新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远程报到,在线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宿舍床位选择等相关事宜。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远程报到和选择宿舍床位的,由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自动分配。

2.9月11日起各学院可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查看数据。

二、现场报到

1.报到时间:9月17日8:00-17:30。

2.报到流程:

(1)查验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收取并留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

(2)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迎新模块”中“报到确认”;

(3)发放《研究生手册》、校徽、研究生证、校园卡。

(4)与研究生签署《学生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

(5)引导新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校园卡到所在公寓楼栋传达室领取钥匙,办理入住。

3.请各学院于9月13日17:00前安排人员分别到云塘校区文科楼D区201和金盆岭校区原离退处楼303领取校园卡和新生入学资料:入学资料袋、《研究生手册》、校徽、研究生证、《你好,长理研究生》画册、学生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学平险宣传资料、新生文化衫,并在新生报到前完成装袋。

4.各学院要提前做好迎新志愿者选派和培训工作,于9月5日前将志愿者数据报研究院思政科。

5.各学院须于9月15日17:00前组织志愿者完成新生宿舍卫生打扫,张贴好床位安排,并完成现场报到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6.各学院要在报到现场安排专人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核对前置学历工作。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要将研究生新生录取电子照片(可参照“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迎新”模块或校园卡上的照片),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生本人进行逐一甄别比对,留存证书复印件,严防冒名顶替者入学。

(2)核对前置学历: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含硕博连读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各学院要严格把关,逐一查验学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来复查新生的前置学历。

(3)咨询电话:13467546045(曹老师)

三、报到情况统计

1.现场报到完成后,各学院要安排专人逐一与未报到研究生联系,了解未报到原因,并做好记录。

2.各学院辅导员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迎新”模块中填报“未报到原因”,导出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未报到汇总表,经所在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签字后,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于9月18日17:00前报送至研究院思政科。

四、绿色通道申请审批

1.申请对象:已报到注册的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可申请:

(1)家庭困难且未办理生源地贷款,暂时无法缴清各项费用;

(2)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暂时无法缴清各项费用。

2.需要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于9月20日12:00前通过“钉钉”平台“绿色通道”模块在线申报,各学院辅导员、党委(总支)副书记于9月20日17:00前完成审批。研究生院将从“钉钉”平台导出汇总情况报学校计财处办理“绿色通道”审批工作。

3.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各学院需按照学校资助中心的要求收齐生源地贷款回执单(受理证明),并由研究生本人在贷款回执单背面签署以下信息(①姓名、专业班级、学号、联系方式;②本专业应缴纳学费金额+住宿费金额;③若已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请注明:“已自行缴纳学费x元、住宿费x元”;)后,于9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学校资助中心。

五、入校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报道。具体体检安排等校医院通知。

校医院咨询电话:84480067

六、办理户口迁移

1.办理落户新生须填写《2023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下列资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湖南省外)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湖南省内),证件背面用铅笔写上学院、专业、联系电话(半年内不会更换);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2.请各学院收齐上述资料后,连同《2023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由研究生辅导员交至保卫处户籍室(云塘校区学生公寓16栋一楼警务服务大厅)。

3.落户手续为入学时一次性办理,入学时不迁户口,公安部门后续不再受理落户手续。

4.办理时间:2023年9月25日—28日(正常工作时间)

5.咨询电话:85258123

七、研究生证注册盖章

9月25日、26日集中办理研究生证注册盖章,请以学院为单位在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分别到云塘校区一办B201和金盆岭校区原离退处楼303办理。

各学院应指导研究生认真填写《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证》,要求内容完整,字迹工整清晰,内容规范准确,不得涂改。

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统一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在入学时按照380元/学年×基本学制的标准一次性纳入学费。

2.如已参加城乡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人员,暑假期间已经申请放弃购买的,可暂不缴纳该项费用,需请其在《自愿放弃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附件2)上亲笔签名,于9月28日上交至思政科;非全日制研究生暑假期间申请自愿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按学费缴纳程序足额缴纳保费。

九、学生健康平安保险

1.学生健康平安保险是大学生医保的有益补充,有助于因意外伤害在门诊治疗或急危重症疾病住院治疗时的家庭经济负担,建议研究生自愿参加。

2.参保费用为100元/年,按年度逐年缴费。

3.自愿放弃购买学平险的研究生,需请其在《自愿放弃购买学生平安健康保险承诺书》(附件2)上亲笔签名。

4.自愿参保学生等学平险购买的具体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自行购买即可。

5.学平险办公室会将购买学平险名单转发学院进行数据核对,请各学院核对无误后盖章,连同《自愿放弃购买学生平安健康保险承诺书》于10月3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思政科。

十、档案移交

1.各学院须于9月25日前收齐研究生档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档案管理”模块中,逐一更新“档案是否到校”信息后,导出并打印《研究生档案信息表》,经本人签名确认后,于9月28日前将《研究生档案信息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院思政科,一份于档案馆办理档案材料移交手续。

2.各学院须于10月10日前将档案材料移交学校档案馆。


附件:1.《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2.《自愿放弃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平安健康保险承诺书》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