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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0日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导师责任制,规范和加强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开学后,我办已将2018年毕业的学术型研究生小论文未发表的情况再次反馈给了学院,请将核查情况,以及发表小论文的复印件于2019年3月29日前提交给学位办。仍未发表的,请提供杂志的交费收据,同时附导师的书面说明。

2、各学院在做2019年毕业资格审核的过程中,务必严格审查学术型研究生小论文的发表情况,并将核查情况汇总报学位办。若有小论文尚未发表的情况,请提交录用通知、版面费收据及导师书面说明,学校将追踪这部分学生的小论文发表情况,若到期限仍未能发表,将取消导师下年度招生资格。

3、2019年上半年学校将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导师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督促和指导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提交均需导师本人签字同意,需确保论文质量。

4、按照《关于2019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有些学科的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可以≤40%,但若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在30%至40%之间者,需导师就该论文复制比情况、是否同意送审等出具书面说明,,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并且论文由学校送盲审。

5、学校将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