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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2)学期硕士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8日 来源: 作者:

各培养学院:

2021-2022(2)学期硕士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定于第10-13周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请各考生于具体科目开考前一周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课程考场查询。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培养学院研究生干事,各培养学院将问题汇总后及时反馈研究生院培养科。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安排

学术英语

10周周二(4月26日)14:00-16:00

工程伦理

12周周二(5月10日)14:00-16:00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研究

13周周二(5月17日)14:00-16:00

注意事项:

1、请参加考试的研究生携带身份证或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证件缺失或无证件者,均不能入场考试。

2、考生必须在考试时间内,提前15分钟入场,待监考老师验明考试证件后方可进行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不准入场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特殊情况需要缓考者,要填写《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登陆研究生院→培养管理→下载中心)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在考前办理相关手续。因重病或疫情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及时代办,考前未办理手续者,以旷考处理。

4、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任何考试作弊和违规行为;考试违纪违规者,将按学校研究生培养规定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