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补考定于本学期第二周周二、周三(3月10日,11日)进行。请补考考生带研究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补考名单、补考科目见附件1,补考时间地点见附件2。
研究生院
2015.3.3
附件:
·附件2 补考安排2014-2015(2).xls
·附件1 补考人员名单2014-201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