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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2018-2019(2)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6日 来源: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请根据本学院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本学院201820192)学期2018级研究生教学计划。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生任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或讲师(须获得博士学位)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请各单位按要求安排好上课教师。

请于125日前将本学院《研究生教学计划》纸制表(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文档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课程由开课教研室指定教材(或主要参考书),以便学生自行购买。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