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是在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义务。为体现人文关怀,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绿色通道”,暂缓收取相关费用,现通知如下:
一、 缓交费用项目
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缓交费用适用对象
1、已经申请并获批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名单由资助办提供,非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名单由学院上报)。
2、父母户籍在新疆、西藏等尚未开通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区)且已经审核进入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
3、2019年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中断了经济来源的学生。
三、缓交期限
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20年3月30日。
四、其它情况说明
1、学校对各学院开展学生费用催缴工作进行考核。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所列的缓交费用适用对象,不计入学院学生未缴费率计算中。
2、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二、三款所列的缓交费用适用对象应填写《学生学费缓交审批表》,经学院负责人审核,报学校审批。
3、材料上报时间
各学院请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将《非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学生学费缓交审批表》和《缓交学费学生汇总表》以及佐证材料交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邮箱zxdaikuan@163.com。
4、办理学生学费缓交手续联系人
宋国宁 电话 85285162
附件: 1、《学生学费缓交审批表》
2、《缓交学费学生汇总表》
3、《非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