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当前位置: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2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为倡导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学习风气,激发广大学生刻苦求知、开拓创新的热情,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大学生标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请各学院按照《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第十五届“百优十星大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百优大学生”、“十大长理之星”的申报

时间: 3月22日至4月2日

申报方式:各申报个人或团队把1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照片以及登记表(见附件)交到学院,由学院予以筛选、推荐。

2.“百优大学生”、“十大长理之星”的推荐

时间: 4月2日下班前

申报方式: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将同意推荐的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和登记表,交至学工部,电子版发至学工部工作邮箱xueshengshiwu@qq.com。

3. “十大长理之星”名单评定

时间:4月8日至4月19日

形式:学工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评审,初步评选出入围“十大长理之星”的名单。

4.“十大长理之星”风采展示

时间:4月19日至5月17日

形式:各学院制作视频文字宣传材料通过报纸、海报、网络等各种媒介在校园内进行风采展示,学工部组织微信平台。

5.“十大长理之星”决选及表彰

时间:5月下旬

形式:入围成员现场展示,组织评委现场评分,根据投票和评委现场评分,评选出最终人选。

应报送材料包括:

“百优大学生”:

(1)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百优大学生”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2)入学以来总成绩单(盖教务办章);

(3)奖学金(两次一等以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等)、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书;

(4)百优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十大长理之星”:

(1)“十大长理之星”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先进事迹材料(围绕申报类别,突出亮点);

(3)个人生活照(用于宣传);

(4)入学以来总成绩单(盖教务办章);

(5)校级及校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十大长理之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报送材料须按照以上顺序排序,所有复印件须经学院核实原件后加盖公章。毕业班学生请注明是否考研、报考学校、考研分数、是否上线。

二、注意事项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和内容,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以及对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2.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公正、公平、公开地推选出真正优秀的学生。

附件:1. 第十五届“百优大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百优大学生”登记表

      3. “十大长理之星”登记表(个人)

      4. “十大长理之星”登记表(团队)

      5. 百优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6.“十大长理之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