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模范职工之家”考评验收的通知
2016年03月14日 18:38


各相关分工会:

根据2012年5月2日校工会“关于评选表彰‘模范教职工之家’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已申报省级模范教职工小家、校级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进行考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作要求

1、被考评的分工会应认真对照《分工会“教职工之家”验收考评细则》,对本单位建家工作进行全面自评。

2、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应经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在全面自评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建家工作总结。

3、考评汇报会以不影响考评单位正常工作为原则,只要求分工会主席和分工会委员参加。

二、考评具体安排

1、考评时间:11月15日(第十一周星期四)上午

2、考评内容:

①听取申报单位建家工作情况汇报;②查阅建家工作档案;③考查教职工活动场地;④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民意测评;⑤考评验收小组对申报单位的建家工作进行评议。

3.检查组人员安排:

组长:张可荣

副组长:湛雪辉

成员:待定

联络记录:上官鉴

考评单位:土木与建筑学院分工会、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分工会

校工会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