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模范教职工之家”的通知
2016年03月14日 18:38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校级“模范教职工之家”,并推荐条件成熟的分工会参评省教育系统“模范教职工小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分工会应认真对照《分工会“教职工之家”考评验收细则》(附件1),结合今年的工作情况,对本单位建家工作进行全面自评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家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准备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应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取得行政积极支持,在全面自评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建家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填写分工会“教职工之家”评审申报表(附件2)。

3.已获得校级“模范教职工之家”且近年建家工作成绩显著的分工会,可申报省教育系统“模范教职工小家”称号。

准备申报省教育系统“模范教职工小家”,要认真对照《湖南省教育工会直属基层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3),结合今年的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自评检查,并撰写建家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经校工会考评验收合格后,填写《湖南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小家登记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由校工会向省教育工会申报。

4.校工会将根据分工会自评和申报情况,适时组织考评验收。具体议程如下:

①听取申报单位建家工作(含院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②查阅建家工作档案和台账;

③考查教职工活动场地;

④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表见附件5);

⑤考评验收小组对申报单位的建家工作进行评议。

5.所有申报材料请于6月底前报送校工会(云塘校区二办公楼B407室,联系电话85258209,邮箱lgdgh505@csust.edu.cn,QQ号498967641)。

考评验收后,校工会将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分工会进行表彰、授牌。获省教育系统“模范教职工小家”的分工会由省教育工会表彰、授牌。

校工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