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模范教职工之家”和“先进教职工之家”的通知
2016年03月14日 18:38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校级“模范教职工之家”和“先进教职工之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分工会应认真对照《分工会“教职工之家”验收考评细则》(附件1),结合今年的工作情况,对本单位建家工作进行全面自评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家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条件成熟的分工会应积极申报“模范”或“先进”等级“教职工之家”。

2.准备申报“模范”或“先进”等级“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应经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在全面自评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建家工作总结,填写分工会“教职工之家”评审申报表(附件2)。

“建家工作总结”和《分工会“教职工之家”评审申报表》请于12月底前报送校工会(云塘校区二办公楼B407室,联系电话85258209)。

3.校工会将适时根据分工会自评和申报情况,组织考评验收。具体议程如下:

①听取申报单位建家工作(含院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②查阅建家工作档案和台账;

③考查教职工活动场地;

④组织教职工代表进行民意测评;

⑤考评验收小组对申报单位的建家工作进行评议。

4.考评验收后,校工会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分工会进行表彰、授牌。

校工会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