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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6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1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申报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2-4项。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学校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2016年1月11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网络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3日。

(2)《申请书》由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者需要通过两个步骤完成,一是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和“经费预算”;二是线下填写“申报成果介绍”和“推荐人意见”,该部分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word文本,线下用计算机填写后再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书》的pdf版本。pdf版本可供下载、打印、签名、盖章。

(3)申请人3月10日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5份,有关证明材料纸质件和纸质版成果5套,由科研秘书在3月10日前统一送交一办711。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4.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刘利

电话:85258423

社科处

2016年1月8日

附件: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