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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的通知

2013-03-13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长理工大研〔2010〕16号)文件精神以及 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学位信息上报注册工作要求,针对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目前存在的超期研究生管理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对已经或即将于2013年6月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必须于2013年12月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未完成者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学籍。

2、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对已经或即将于2013年6月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必须于2013年6月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未完成者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学籍。

3、2014年1月1日起,研究生部不再受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研究生的答辩申请。

研究生部将超学习年限研究生名单告知相关学院后,学院须及时告知各位学生,并提交签字盖章的回执。

研究生部

2013年3月11日


附件:

上一条:水利工程学院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和201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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