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8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精神,201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进度认真安排本学期答辩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一、答辩资格审查(10月10日前)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前请填写《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附件10)并按表格要求交相关部门审批; (2)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前,学院必须严格审核下列材料:培养计划,选题报告表,学习成绩,教学实践评定表,公开发表论文(获专利视同发表论文),学位论文及文献综述,材料不全、学分未修满或论文撰写格式不符合规范的同学将不允许答辩。 各学院需认真填写《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将发表论文复印件备案,研究生部将抽查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学院须在抽查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盖章签字后提交。 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院应依照《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附件2)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审核,于9月30日前把经学院审批后的《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3)提交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及学位办审批签字盖章。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3年,除全日制MBA外可不进行公开发表论文的审查,其它需要审查的材料如下:培养计划,选题报告表,学习成绩,专业实践评定表,学位论文及文献综述,材料不全、学分未修满或论文撰写格式不符合规范的同学将不允许答辩。 (3)工程硕士,同等学力,高校教师等在职研究生答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录取为正式学员满两年;按规定修满学分;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至少一篇;10月10日前提交开题报告纸质材料至所在学院,学院汇总提交至学位办,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开题的将不允许答辩。 注:延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申请;超过学习年限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依照《关于对超过学习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的通知》(2013年3月11日)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提交拟答辩名单(10月10日前) 学院对符合答辩资格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人数进行统计,将拟答辩人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填写)报送至学位办和培养办,其中纸质材料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学院报送名单前认真核对,答辩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增加。 三、成绩及培养计划打印(10月10日前) 全日制研究生成绩和培养计划由学院查询、打印、签字,其中培养计划需导师签字确认; 博士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成绩由各学院统一报名单到研究生部培养办(一办B208,85258358),培养办统一出具成绩后发给学院,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成绩单打印盖章;培养计划由所在学院打印,导师签字确认。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号可下载附件4查询,各学院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见附件8。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过关性检测(10月12日前) 学位论文检测篇数按实际答辩人数分配,每篇学位论文仅检测一次,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可提交盲审,未检测通过的顺延至下一学期提交检测,本学期不能申请答辩。研究生提交检测的论文电子版须与最终纸质版一致,若正文内容出入较大,一经发现将视情况最长给予延期一年毕业的处理。 学院检测前设置文件夹时须选择“去除第一作者发表文献”,才能剔除作者本人发表文章所形成的复制比。系统检测有三个结果,以第一栏检测结果为准(与去除本人检测结果相同)。 博士学位论文由学院或学位办进行系统检测,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10%; 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标准如下: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20%;非全日制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比≤30%;其它学科硕士学位论文的检测文字复制比≤40%。 各相关学院务必于10月12日前提交全部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系统检测最终结果电子版、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填写)。研究生部将核查全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将检测结果作为是否能够送审的依据及校学位评定会议的审查依据。 学院因未能及时报送检测结果导致论文不能对外送审的,由学院承担相应责任;检测结果未如实报送的,研究生部发现后将取消相应学生的答辩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五、提交盲审论文(10月15日前) 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因盲审周期较长,建议适当提前提交。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全部学位论文均送盲审,各学院按时间要求提交盲审学位论文(导师和学生姓名用*号替代),提交份数为2本/人。 逾期提交的学位论文顺延至下一学期受理。 六、校外盲审(10月16日-11月15日) 研究生部学位办委托外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聘请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并回收论文评审意见。 七、缴清学费及答辩材料的领取(11月18日-11月22日) 1.全日制研究生:至财务处收费科(一办A101)交纳学费,未交清者不能参加答辩。 答辩材料在盲审后,以学院为单位领取,具体如下:档案袋1个、教学实践评定表2份或专业实践评定表2份、论文评审表3份、答辩申请书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答辩表决票5份、学位申请材料2份、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或专业学位人员基本数据表1份。 2.非全日制研究生:至非全日制管理科交费,可咨询尹老师(一办B206,85258346),未交清者不能领取答辩材料。 答辩材料据论文盲审结果由研究生部学位办(一办B209)发放。 八、组织答辩及提交学位档案(12月8日前完成) 学院结合论文的评审结果对学生的答辩申请(包括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核,并统一组织答辩。 答辩通过后,由答辩秘书填写学位申请材料,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等表格,然后按答辩流程中的规定,将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的封面和封底相应栏填写好,送交学院检查。 学院应对袋中所有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并在相应栏加盖公章。其中,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学校(研究单位)意见”一栏中由主管研究生学工工作的老师填写,“(研究单位)对毕业生业务能力……”一栏中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九、全日制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12月10日前完成) 毕业研究生(博士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向学院提交档案袋前,应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和纸质版,具体程序为:学生进图书馆主页http://210.43.188.3:8080/,点击左侧“论文提交”,按提示完成论文电子版的提交(只提交正文,无须中英文长摘要),然后将纸质论文(1本)提交至云塘校区图书馆三楼304信息服务部,并领取论文提交的回执放入档案袋中备查。论文提交回执用于检查论文提交情况,无须存档。 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12月10日前完成) 答辩结束后,由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进行讨论审核。讨论通过后,由学院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的院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十一、向学位办提交学位材料(必须在12月12日前完成) 全日制: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6)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2份)、学位论文定稿(2本)、全部论文电子版送交学位办。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学位办将在2份学位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并返还给学院进行归档。 非全日制: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6),学位申请的全部档案(档案清单见相应答辩流程,论文每人提交1本至学位办即可,另1本学院存档)、全部论文电子版、两寸蓝底照片每人2张和全部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尺寸为100*140,大小在15k以内)。 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都应至少留存1本备查。 上述材料请学院相关负责人仔细清点汇总完毕后一次提交至学位办,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送交的学位论文中《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博(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上签名。 十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十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学院为单位至学位办(一办B209)领取,学院在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放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证书及档案由非全日制管理科发放(尹老师,一办B206,85258346);博士学位证书公示期满三个月后由研究生部发放。 十四、学位档案处理 全日制硕士学位档案由学院派专人负责归档。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一周内,学院应将进入学生人事档案的相关材料(学习成绩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教学实践报告表1份或专业实践评定表1份,学位申请材料1份)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学工部,其他材料材料的归档、编目和制卷按照校档案馆的要求完成。 十五、学位信息采集(2014年1月10日前) 各相关学院登陆学位信息采集子系统,学术学位填报依据为《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专业学位填报依据为《专业学位人员基本数据表》,请学院认真完成毕业研究生基本信息填报、核对和提交工作。 附: 答辩进度安排表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3年9月16日 附件1: 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登记表 附件2:《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3:《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4: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号(工程硕士及高校教师) 附件5:《拟答辩人员名单》(答辩前填报) 附件6:《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答辩并开完学院评定分会后填报) 附件7:《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8: 各学院研究生干事办公电话 附件9: 工程硕士答辩流程图(非全日制) 附件10: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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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水利工程学院关于2013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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