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0
学院各党支部:
接校组织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为促进我院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决定推荐优秀党支部和党员参评学校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导,按照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要求,围绕“五个到位”建强院系党组织,对标“七个有力”提升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确保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二、立项建设项目和条件
1.示范工程(样板党支部)
具备立项建设基本条件(见附件1),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见附件2)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3)要求。
2.“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具备立项建设基本条件(见附件1),符合《“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4)要求。
3.先锋工程(“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
符合立项建设基本条件(见附件1),
以上5个立项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学院将根据申报条件再进行考评和推选,最终上报组织部。
三、工作安排
1.请有意向申报的支部和党员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示范工程”推荐申报表》(附件5)、《“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6)、《“先锋工程”推荐申报表》(附件7)、《“示范工程”“双带头人”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8)、《“先锋工程”推荐汇总表》(附件9)和佐证材料(1份)的纸质版和电子文档送给明珠老师。
2、其他事宜参见学校组织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附件10)。
附件:1.立项建设基本条件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
3.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4.“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5.“示范工程”推荐申报表
6.“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7.“先锋工程”推荐申报表
8.“示范工程”“双带头人”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9.“先锋工程”推荐汇总表
10.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中共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附件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docx】
附件【附件1.立项建设基本条件.doc】
附件【附件3.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docx】
附件【附件6.“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doc】
附件【附件4.“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doc】
附件【附件8.“示范工程”、“双带头人”工作室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10.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