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文件精神,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紧紧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在岗人员,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4.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
三、申报指标和经费保障
1.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对于近两年存在撤项或结题率低的学院将酌情减少推荐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按要求完成推荐指标的申报,并要确保项目申请人能正常完成结题。
2.立项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一般项目自筹资金。
四、申报程序
(一) 申报方式
1.各单位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 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条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账号、密码(详询各学院科研干事)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
3. 申报人员按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3)填写申报表,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系统(在“学校审查意见”栏处统一填写为“同意推荐申报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并写上日期),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方能下载打印,请在申报系统中务必仔细审查申报材料,一经推荐不可退回。最终提交的申报书,以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里面自动生成带水印二维码的申报书为准。
(二) 材料报送
1.项目查重表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9月5日12:00。
由各学院科研干事汇总项目查重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社科处进行人员超项查重(研究生也参与查重),“双一流”学科项目与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项目请备注。
2.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24日。
查重无问题学院科研主任干事会告知项目负责人账号、密码,项目负责人凭账号、密码进行网上申报。
3.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9月26日。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系统打印已推荐、带水印的申请书,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书与附件材料装订成一本(必须要有附件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所有附件材料不超过20页,且由所在学院科研办进行审查盖章,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胶装)。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需按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的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见附件4)。
2.申报人员按照申报书模版填写申请书,该模板为系统内下载,没有封面,最终带水印的封面为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模版为固定格式,表格大小可以自行调整,但不能做表格删除、新增等修改操作,否则提交申请表系统不能自动解析。
3.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为发文公布时,一般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其他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至3年。
4.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5.项目参与人员如有外单位的,需在申请书中“合作单位意见”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6.各学院需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院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各学院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推荐质量关,经个人自愿申报后组织专家评审,确保项目立项既必要又可行,坚决杜绝选题宽泛、内容重复、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及脱离实际的项目推荐立项。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5258994
系统保障咨询:钟坚成,QQ号码:22727721(省教育厅)
附件:
1.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社科)
2.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查重表(科研主任或科研主任干事填写)
3. 2022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离线模板(供系统下载2023年模板前填写参考)
4. 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社科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