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指标和经费资助
1.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分配表 (见附件1)。
2.项目经费资助额度:重点项目6万、优秀青年项目4万、一般项目1万元。
四、项目申报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严把申报质量关,要对老师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特别是重点和青年项目(立项率为学校申报指标的75%),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项目既必要又可行,坚决杜绝推荐选题宽泛、内容重复、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及脱离实际的项目。
2.学院根据申报名额分配表确定本院的申报人员名单,请科研干事于9月29前填好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3)报给社科处查重,社科处查重后如无问题再通知入选人员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人员按模板(附件2)填写申报表,最终提交的申报书,以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里面自动生成的申报书为准。
4.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8日—21日。申报人登录账号、密码(询问学院科研干事) “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 rms.xuefeng.space),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按照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
注意提交的申请书模板为固定格式,表格大小可以自行调整,但不能做表格新增、删除等修改操作,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栏处统一填写为“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同意推荐申报湖南省教育厅**项目(如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并写上日期。
5.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必须按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GB/T13745-92)的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见附件4)。
6.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为发文公布时,一般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其他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至3年。
7.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8.项目参与人员如有外单位的,需在申请书中“合作单位意见”处填写意见,并加盖外单位公章。
四、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前。申报人员在系统打印带水印的申请书,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4份、一般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与相关附件材料一起装订(必须要有附件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建议胶装。
联系人:陈娅
联系电话:85258994
社科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