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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配套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7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配套经费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套资助政策

1. 2015年(含)以前立项且于2019年9月30日前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部级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可享受配套资助,第一次配套已发放,第二次配套资助必须达到《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办法》(附件2)规定的成果要求,未达到配套条件不予配套资助。

2015年(含)以前立项的社科项目在2019年9月30日以后结题的,今后不再进行二次配套资助。

2. 2016年(含)以后立项的所有社科项目不再享受配套资助。

3. 社科项目津贴由社科处参照政策按年度发放,暂时不用填写申请。

二、申请配套资助表格填写

1.请2013年(含)以前未第一次配套的项目负责人填报《申请第一次配套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学院将汇总的纸质版交社科处。(2014-2015新立项项目已于2016年全部完成第一次配套,2016年以后项目不再配套。)

2. 请已结题并符合第二次配套资助条件(附件2)的项目主持人,填报如下材料(一式1份),交科研干事:

①《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次配套资助申请表》(附件3);

②《成果附件材料目录清单》(附件4),附件材料装订顺序须与成果目录清单中的排序一致,EI和SCI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未达到资助级别或未标注课题编号的刊物不用列出

三、材料提交

学院科研干事需对申报人员所提供的研究成果附件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对,签字盖章后于11月15日前统一报送到人文社科处(一办711)。

四、资助标准

1. 2012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科研项目按《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技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科[2008]4号,见附件5)进行首次配套;

2. 2012年1月1日之后立项的科研项目按《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技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科[2012]1号,见附件6)进行首次配套;

3. 2014年1月1日之后立项的科研项目按《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技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科[2013]9号,见附件7)进行首次配套;

4. 2015年(含)以前立项的项目第二次配套参照《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办法》(见附件2)。

5. 2016年1月1日之后立项且达到省级重大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按《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技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科[2016]2号,见附件8)发放津贴,不再配套。

6. 省级以上自筹经费项目资助标准按《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理工大科[2006]3号,见附件9)进行配套。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85258423

 

 

 

               社科处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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