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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配套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08 来源: 作者: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配套经费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配套资助和课题组津贴的说明

1. 2015年(含)以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享受配套资助(分两次)并发放课题组津贴;部级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可享受配套资助(分两次),无津贴。2015年(含)以前立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组津贴不用申请,社科处每年根据立项情况逐年发放。

2. 2016年(含)以后立项的所有社科项目不再享受配套资助,仅对部分类别社科项目发放课题组津贴。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的合同期前2年,按固定额度发放,合同期第三年需达到文件规定的文章要求才能申请发放,具体要求见《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技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科[2016]2号)。

二、申请配套资助表格填写

1.请2013年(含)以前未第一次配套的项目负责人填报《申请第一次配套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学院将汇总的纸质版交社科处。(2014-2015新立项项目已于2016年全部完成第一次配套,2016年以后项目不再配套。)

2. 请已结题并符合第二次配套资助条件(附件2)的项目主持人,填报以下两份材料,纸质版准备一式1份交科研干事:

①《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次配套资助申请表》(附件3);

②《成果附件材料目录清单》(附件4),附件材料装订顺序须与成果目录清单中的排序一致,EI和SCI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未达到资助级别或未标注课题编号的刊物不用列出

三、材料提交

学院科研干事需对申报人员所提供的研究成果附件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对,签字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统一报送到人文社科处730室。

四、资助标准

1. 2012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科研项目按《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技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科[2008]4号,见附件5)进行首次配套;

2. 2012年1月1日之后立项的科研项目按《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技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科[2012]1号,见附件6)进行首次配套;

3. 2014年1月1日之后立项的科研项目按《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技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科[2013]9号,见附件7)进行首次配套;

4. 2015年(含)以前立项的项目第二次配套参照《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办法》(见附件2)。

5. 2016年1月1日之后立项且达到省级重大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按《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科技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科[2016]2号,见附件8)发放津贴,不再配套。

6. 省级以上自筹经费项目资助标准按《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理工大科[2006]3号,见附件9)进行配套。

 

联系人: 刘利

联系电话:85258423

 

 

               社科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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