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已公布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名单,请今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2016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费用预算,填写项目回执,具体要求如下:
一、通读文件
请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资金预算表》(附件1)内容阅读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的3个经费管理文件(附件2),文件中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填写有详细说明。
二、填写回执
1.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青年项目总经费为20万。
2.间接费统一按30%填写(重点项目10.5万,一般项目6万),该项必填,后续不得调整。
3.《项目资金预算表》中科目1-8填写的是直接费用预算(总经费的70%),每个科目都包含经费填写的简要要求,详细说明需要阅读经费管理文件。
4.外拨资金需参照 《项目资金预算表》 样式另附详细直接费用预算,外拨资金可以为0;外拨多个单位的,需分别编制预算。外拨经费的间接经费部分由两家单位协商具体额度。
三、直接费用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研究合理填写预算,如出现不同项目负责人预算一致的情况,上级部门会退回重新填写。
2.数据采集费填写的时候,一定要细化,把包含在里面的差旅费、劳务费、复印费、印刷费等费用都归入到《项目资金预算表》其他相应科目里,不要统一做在数据采集费里。
3.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预留充足,该项调减不用报批,调增要报全国社科办批准,把不属于这部分的费用一定要归到其他相应科目里。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和责任单位的相关规定,经费无法支付短期访学费用,如整个科目支出超过直接费用20%,需按要求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市内交通费列入差旅费,不得超过5000元,预算中需明确金额。
4.设备费栏目预算应严格控制支出额度,要和办公用品区别开来。本栏目不得列支与项目研究目标无关或关联性不强的经费开支,如文件柜、书柜、桌椅等办公家具。购置设备应列明设备的名称、数量和单价,且不得过度购置。电脑(不包括平板)及周边设备一般不得超过一台,包括电脑、相机、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单价建议不超过8000元。笔墨纸张、文件夹等属于办公用品。
5.专家咨询费明确人数及总额,可不用写每次发放额度,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增。
6.劳务费不能发放给课题组成员,明确人数及总额,可不用写每次发放额度,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增。
7.印刷出版费可支付阶段性成果出版费,但最终成果出版费及所有版面费不得在预算中列支,复印费统一在资料费中列支。(项目研究完成并通过审核验收后,结余资金可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
8.其他支出一般包括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费(不超过2万且要详细说明,如购买物品的名称、数量和单价等)、电话费(不超过5000元)、汽油费(不超过5000元)、互联网服务费支出。
9.预算回执填写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汇总各科目数据,与间接费用合计后等于合同额。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准备采取网络填报的方式,系统尚未开通,建议项目负责人先行填写好电子版,待系统开放后,直接复制相关内容即可。
2. 在线填写通过后,用A3纸双面打印2份系统生成的预算回执,签字后上交社科处(一办730)。
3. 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85258423
社科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