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发〔2016〕43号)、《“十三五”国家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规划》(国科发政〔2017〕136号),落实《湖南省“十三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湘科发〔2017〕163号),为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创新引导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科普专项重点支持省级科普基地的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及传播、科普资源开发及利用、科普政策理论研究与管理、科普讲座与技术咨询,以及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科普宣传教育、竞赛等活动,致力于全面提升科普能力、提高公众科学素质。
二、申报要求
1、符合科普专项对申报者的主体资格要求;
2、热心科普工作及公益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申报项目的目标任务;
3、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力条件和技术装备;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三、支持重点方向
(一)科普活动
1、重大科普活动
重点围绕科普“十三五”工作规划,紧密结合公众需求,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统筹配置作用,集中整合和聚焦我省优势科普资源,打造全省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科普品牌活动。重点支持2018年科技活动周系列重大科普活动、大健康科普行动、农村基层精准扶贫科普行动、青少年科学素养提升等。
2、主题科普活动
优先支持市州及省直管试点县科技局主导的,省级科普基地、高校院所或企业联合开展的各类科普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以及各类科学知识、技术普及活动,讲座、技术咨询与培训、竞赛、会展等主题活动示范性科普活动。
(二)科普能力建设
1、科普作品
重点支持反映科学发现、科学传播、科学史、博物、科学探险、科学文化类的原创科普图书和(微)视频,尤其是面向青少年等重点科普人群,通俗易懂,兼具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的科普作品。
科普图书要求有明确的创作方向和目标,优先支持与出版机构联合申报。科普(微)电影、科普(微)视频要求有明确的主题或创意和具体目标,其中视频须时长30分钟以上;(微)视频须是系列视频,至少含有5个以上短片,优先支持与传媒机构尤其是新媒体联合申报。
2、科普传播与研究
重点支持报刊、电视、网络媒体等公众知名传媒通过联合策划科普专栏,广泛开展优秀科普作品传播、省级科普基地宣传推介、优秀科普活动宣传报道等,提升社会公众对科普工作的关注度;支持开展持续性科普政策研究、科普事业发展对策研究、科普统计数据深度挖掘等研究工作。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书。登陆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可先行填写《申报书》(附件1)的主体内容,然后进系统将申报书内容拷贝进系统后提交,项目受理号在社科处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系统生成的申请书PDF中,自动附带水印号和条形码,水印号和条形码号码一致。
在线注册、申报操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申报书的填写说明详见申报书第二页。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6日,项目申报人在系统内提交申报书即可,待确定立项后提交申报书和合同书。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85258423
社科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