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全国社科规划办已公布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名单,请今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2016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费用预算,填写项目回执,具体要求如下:
一、通读文件
请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资金预算表》(附件1)内容阅读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的3个经费管理文件(附件2),文件中对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填写有详细说明。
二、填写回执
1.一般、青年项目总经费为20万。
2.间接费统一按30%填写(6万),该项必填,后续不得调整。
3.《项目资金预算表》中科目1-8填写的是直接费用预算,每个科目都包含经费填写的简要要求,一般、青年项目直接费用总额为14万。
3.外拨资金需参照 《项目资金预算表》 样式另附详细直接费用预算;外拨多个单位的,需分别编制预算。外拨经费的间接经费部分由两家单位协商具体额度。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研究合理填写预算,如出现不同项目负责人预算一致的情况,上级部门会退回重新填写。
2.数据采集费填写的时候,一定要细化,把包含在里面的差旅费、劳务费等费用都归入到《项目资金预算表》其他科目里,不要统一做在数据采集费里。
3.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预留充足,该项调减不用报批,调增要报全国社科办批准,把不属于这部分的费用一定要归到相应科目里(差旅费、劳务费、办公用品等等)。
该科目避免填写与研究目标无关或关联性不强的预算,无法支付短期访学费用,如整个科目支出超过直接费用20%,需按要求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4.设备要和办公用品区别开来,一般来说,电脑(不包括平板)、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及其耗材等属于设备,笔墨纸张、文件夹等属于办公用品。购置的设备与项目研究要具有相关性。
5.印刷出版费可支付阶段性成果出版费,但最终成果出版费及所有版面费不得在预算中列支。(项目研究完成并通过审核验收后,结余资金可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
6.其他支出一般包括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费、通讯费、互联网服务费等支出。
7.预算回执填写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汇总各科目数据,与间接费用合计后等于合同额。
8.不能单独列支餐费、招待费。餐费、招待费预算需与差旅费或会议费相结合,不得单独列支。
9.不能购买与项目研究无关的物品。如购买文件柜、书柜、桌椅等办公家具。
四、材料提交要求
1.《回执》用计算机填写,补充个人及项目基本信息后签字确认,A3纸双面打印,纸质一式1份交社科处。
2.电子版发至社科处公共邮箱:kjcskb@163.com。
3.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0731-85258423
社科处
2017 年7月6日